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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到宜昌專線 男子強迫14歲女兒替情婦賣
來源: 發(fā)布時間:2012/5/8 瀏覽次數(shù):
上海到宜昌專線男子李某系無業(yè)人員,離婚后帶著14歲的女兒跟著情婦謝某生活,而謝某卻是一名以賣為生的性工作者,謝某生病后,為養(yǎng)活三人,李某竟伙同謝某引誘親生女兒賣。據(jù)悉,2010年5月至7月兩個月內(nèi),14歲的李某某被逼賣60多次。
http://de998.cn/news/t5rt8758i.htm
2010年5月,李某帶著14歲的女兒來到謝某在南昌的住處,當(dāng)時謝某以賣為生,而李某又沒有任何收入來源。不久,謝某因生病,不能接客,為了滿足三人的生活,李某和謝某商量引誘自己的女兒李某某從事賣。據(jù)李某某自己供認(rèn),剛開始并不愿意做此事,上海到宜昌專線但是謝某一直以媽媽的口吻勸說,希望幫忙掙錢養(yǎng)家,而且其父親李某威脅她說不干就回都昌老家,并且還當(dāng)著謝某找來的嫖客面,將李某某的褲子脫掉。
所以,從那次之后,李某某就不停地接待謝某介紹的嫖客。據(jù)檢察官介紹,李某某兩個月就賣60多次,總共非法獲得6000余元,而且每次的嫖客都是由謝某介紹過來的,而李某某在接客前都要先把錢交給謝某。
http://de998.cn/yxlx/fdgerter.htm
http://de998.cn/yxlx/fgrty.htm
http://de998.cn/yxlx/ggk.htm
2010年7月19日,在接到知情人的報案后,公安機關(guān)將謝某(已判刑)、李某某當(dāng)場抓獲,李某潛逃不久后也被抓獲歸案。近日,此案在青山湖區(qū)檢察院審理,檢察院審理后認(rèn)為,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他人,引誘、容留、介紹他人賣,情節(jié)嚴(yán)重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引誘、容留、介紹賣罪。上海到宜昌專線目前青山湖區(qū)檢察院已對李某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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